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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沈春池文教基金會「搶救遷臺歷史記憶庫」紀錄片招標說明
壹、 標案名稱:「遷臺歷史記憶庫主題影音紀錄片」 貳、 標案期程與預算: 一、投標時間:111年9月5日至111年9月26日止。 二、履約期間:簽約日起至112年8月11日止。(如遇假日,則順延至次一工作日,有分階段交付者亦同) 三、本案總預算:新臺幣 210萬元整(含稅)。 參、招標起程: 投標期結束後成立審查委員會,評審委員包含外部專家學者、本基金會主管及本會具專業之董事以利評選廠商 。 肆、決標方式: 經審查委員會就投標廠商企畫書內容與預算支配計畫,採合理標擇定得標廠商。 伍、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營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影本(營業稅繳稅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陸、內容需求說明: 一、 提案企劃內容以1945~1965年前後遷臺歷史,以及1987年兩岸開放探親政策之緣起與歷史影響(例如:促進省籍融合),或此期間內鮮為關注的歷史性議題為題材,以時下網路閱聽收視使用習慣,進行五支影片企劃構想提案。 二、 得標廠商依前項企劃主題 (本會針對所提主題擁有修改及調整之最終權利),利用本會既有口述影像素材資料庫,得以重製並添加動畫元素,進行主題式影音內容紀錄影片製作。 三、製作需求規範: 1、影片字幕版本:繁體中文、簡體中文及繁體中文併英文 2、影片長度:4支各24分鐘為原則、1支48分鐘為原則,合計5支主題影片。 3、器材規範:廠商若有出機攝影需求,其規格須符合廣播級標準之 HD 攝影/節目錄製及 後製器材,且原生之數位影像格式必須至少為1920 x 1080p;非廣播級規格之 HD攝影機,除作為特殊環境下之輔助拍攝器材外,不應作為主要拍攝器材。 4、影片規格:畫面長寬比 16:9,有效畫素至少為 1920 x 1080p、30fps以上,畫面中非經特殊效果處理之景物在幾何比例上不能失真或變形。影片最終版本須含中英文字幕,並提供字幕文件檔案(Word和Txt)。 5、影音素材版權:影片內容主要為基金會現有影音素材,如須增補得於預算內自行採製,配樂須由專業音樂音效製作公司、合法音樂庫網站授權取得(如:Envato、Artlist、 MotionElement….等)或向著作權人取得授權。 柒、企畫書撰寫方式: 企畫書由左至右橫寫,以 A4 大小紙張、14 至 20 號字繕打,並加封面、目錄、頁碼,且裝訂成冊(雙面印刷),共計影印七份。封面加註案名、投標單位及日期。 捌、企畫書內容: 一、影片企劃:五支影片企劃構想(企劃內容之一必須以「富國島遷臺歷史事件」為主題)、核心概念或觀點、呈現方式、視覺風格呈現、 預期目標及效益…等。 二、專案管理及製作能力:包含次級資料分析、田野調查與製作進度,依履約期限規畫執行本案作業進度,工作細項及時程、拍攝天數、使用器材等(如廠商評估後有需要)。 三、團隊執行能力:含投標廠商簡介、過去實績說明、工作團隊經歷及專業能力(得附證明文件)。 四、預算編列及成本分析:依據本案總金額逐一就項目、數量、單價、稅金等列表說明。 五、詳列製作人/製片及導演名單,另檢附兩位歷史顧問或文史工作者徵詢同意書,作為影音內容歷史相關事件諮詢。 玖、企畫書評選標準: 評選得分 70分(含)以上者始為合格,本案投標廠商若均未滿70分者,得予廢標。 拾、評選予以加分項目: 除規定必須完成工作事項外,各投標廠商,如有其他創意或附加價值服務規劃,可自行併於企畫書中提出,評選予以加分。 拾壹、管控需求: 一、得標廠商應於製作前期,以訪談等方式了解本會對本案所欲表達之共同理念,始得進行後續腳本之設計、修正、拍攝及製作等工作。 二、得標廠商須指派專人負責與本會溝通相關事宜 三、得標廠商受託執行之工作事項,均應提送相關規劃文件、資料送本會,同意後始得執行,並須依本會審查意見及期限修正,審查 3 次仍未通過,且經本會認定不能完成本案後續工作時,無條件解除契約,並依契約書相關規定辦理。 四、旁白播音員之選用,應事先提供配音帶供本會遴選,經本會同意後始得聘請。 拾貳、製作時程:(影片規格請依驗收交件規範辦理) 拾參、驗收結案應辦事項: 拾肆、法令依據及相關規定: 智慧財產權之歸屬: 得標廠商交付項目之智慧財產權歸屬本會所有。得標廠商依本契約所提出之履約標的若有使用或涉及他人之智慧財產權,得標廠商應負責使本會及業主就前述智慧財產權在本契約履約目的範圍內取得永久無償、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地域之任何使用或行使之授權。如涉有權利爭議糾紛,應由得標廠商完全負責,概與本會無涉。本會保有修正招標內容之權利。 拾伍、投標聯絡資訊: ▶專案聯絡人:羅哲超 先生 ▶連絡電話:(02)8787-2521 ▶E-mail:rogerlo@sccf.org.tw ▶寄件地址: 105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12號威京大樓7樓 財團法人沈春池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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